根据《江门市技术交易补助实施办法》(江科〔2020〕112号)有关规定,现开展2022年江门市技术交易补助兑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助对象江门市技术交易补助政策支持的对象是在江门市内注册,(三)江门市内已入驻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等孵化平台的初创科技型企业(工商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二、支持范围和不支持范围江门市技术交易补助政策支持的技术交易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等有关规定的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二)专利许可实施项目和已获得省(市)科技创新券政策补助的属于技术开发合同性质的技术交易项目,单个企业年度技术交易总额在10万元以上的,补助资金由江门市本级财政与资助对象属地县(市、区)财政按照比例分担,四、申请资料(一)技术交易补助申请书,(二)属地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登录江惠通平台,对申请资料和申请补助项目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技术交易履行情况等进行初审,(三)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在3月5日前完成复核,(五)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3月1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及汇总表(附件)报送至江门市科学技术局,附件:2022年江门市技术交易补助申报汇总表江门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2月18日(业务咨询:陈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