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规上工业企业、规(限)上服务业企业在2022年1月21日至2月20日期间用电量达到2021年度月均用电量75%及以上的,(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供电公司、各镇<街道>)2.发放在建项目连续施工补贴,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各镇<街道>)3.给予企业返岗补贴,以我县规上工业企业、规(限)上服务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2022年2月1日至2月10日期间返岗的非嘉兴市户籍老员工(指2021年7月以来连续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数,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返岗补贴,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各镇<街道>)4.给予企业新招工补贴,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新招工补贴,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各镇<街道>)5.给予企业外出招聘补贴,对2022年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参加由县人力社保部门组织赴省外(境内)开展人力资源招聘活动且在嘉善县注册登记的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镇<街道>)6.免费进行员工核酸检测,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镇<街道>)7.开展促消费系列活动,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9.关心关爱留善职工,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镇<街道>)10.免费开放公共文体场所及部分旅游资源,嘉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嘉善县发展和改革局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善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嘉善县商务局嘉善县财政局嘉善县总工会2021年12月31日善经信〔2021〕55号关于春节期间支持企业稳岗促产鼓励员工留“嘉”过年的十条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