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及出库奖补省级承担及市级承担奖补资金的通知各有关企业: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7〕141号)、《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福建省2020年入库备案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闽科高〔2021〕1号)、《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认定福建省202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闽科高〔2021〕2号)、《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认定福建省2020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闽科高〔2021〕3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21〕1号)、《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科学技术局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奖补省级承担资金及市级资金清算的通知》(泉财指标〔2021〕706号)等文件精神,现下达惠安县2020年度入库、出库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省级、市级补助资金部份共计686.8457万元(详见附件1-5),其中,省级承担资金333.22万元(按等比例70.673%折算后下达),市级承担资金353.62万元,由于市级下达资金缺口57元,该资金从2021年县级鼓励科技创新扶持专项资金拨付,县级配套资金另行下达,请各相关企业认真按照《泉州市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使用经费,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附件:1.《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福建省2020年入库备案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闽科高〔2021〕1号)2.《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认定福建省202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闽科高〔2021〕2号)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认定福建省2020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闽科高〔2021〕3号)4.2020年度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奖补明细表5.2020年度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出库奖补明细表惠安县科学技术局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