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全市临床医学研究和诊疗水平,按照《烟台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启动2022年度烟台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工作,二、申报条件申报烟台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的依托单位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临床诊疗水平领先,具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资格,在申报领域的临床诊疗技术水平处于全市领先,在申报领域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优势明显,拥有一定数量、结构合理和较高水平的临床研究多学科人才队伍,在申报领域临床医学和转化研究能力突出,开展申报领域内药物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不少于1项,具有健全完善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章程》等各项规章制度,建有临床研究管理部门,同一单位同一疾病领域或相近领域只能申报1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并于12月19日下班前将《烟台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一式六份)、《烟台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市科技局社会与海洋科,附件:附件1烟台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docx附件2烟台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xls附件3烟台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烟科〔2022〕72号).pdf烟台市科学技术局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