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要求,我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及现场核实,达到申请农民工创业人员创业扶持补贴条件,现将何干伦申请农民工创业人员创业扶持补贴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17日,群众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的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2年12月1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为准)覃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411办公室,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材料邮寄(送达)地址:覃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覃塘区中山大道1号即区人社局大院内)邮编:537121,举报电话:0775-4861029,附件:覃塘区申请农民工创业人员创业扶持补贴人员花名册覃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2月13日文件下载:附件:覃塘区申请农民工创业人员创业扶持补贴人员花名册.xlsx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