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奖补政策(一)支持“三类对象”户自主发展产业1.奖补类别①优质稻:1亩以上,每个场补助不超过10万元,每个场补助不超过10万元,每个场补助不超过10万元,单个经营主体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市场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或“三类对象”户5户(含5户)以上,年加工产值达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5万元,年加工产值达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10万元,单个主体奖补不超过10万元,且同一经营主体年度内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脱贫户或“三类对象”户以自有资金入股或项目配股资金(包括到户产业入股资金),市场经营主体与脱贫户或“三类对象”户签订托管代养协议,市场经营主体与脱贫户或“三类对象”户签订农产品销售协议,③吸纳脱贫户或“三类对象”户资金入股的,市场经营主体享受奖补政策必须要带动脱贫户或“三类对象”户3户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