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装〔2019〕44号)要求,《江苏省铸造产能置换管理暂行办法》(苏工信规〔2020〕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江苏清拖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退出产能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于12月20日前与经济发展局联系,联系电话:83166680邮箱:81935432@qq.com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2022年12月13日附件:铸造产能退出的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