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浙江省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示范点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文旅资源〔2022〕9号)文件要求,我市于11月底至12月初开展了浙江省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示范点认定工作,现将2022年浙江省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示范点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资源开发处反映,对采取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异议的将不予以受理,公示时间:从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9日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联系方式:电话:0576-88601593,传真:0576-88698271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323号市交通局大楼附件:2022年浙江省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示范点拟认定名单汇总表.wps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