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科规〔2022〕4号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科技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范和加强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加强科技人才培养,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2022年12月13日(此件主动公开)关于印发《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科规〔2022〕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