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9〕11号)和福建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过渡期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就工办〔2022〕2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分配的通知(明人社〔2022〕245号),经泰宁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对申报见证补贴的4人初审,现对2022年11月符合职业培训“见证补贴”4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9日,请在此期间内来电、来信、来访向县人社局反映,监督电话:0598-7832368,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2月13日附:2022年11月泰宁县职业培训“见证补贴”人员名单信息公示表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9〕11号)和福建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过渡期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就工办〔2022〕2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分配的通知(明人社〔2022〕245号),经泰宁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对申报见证补贴的4人初审,现对2022年11月符合职业培训“见证补贴”4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9日,请在此期间内来电、来信、来访向县人社局反映,监督电话:0598-7832368,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2月13日附:2022年11月泰宁县职业培训“见证补贴”人员名单信息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