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苏文旅传〔2022〕104号)要求,在自愿申报、设区市推荐、省厅专家组评审的基础上,南京市中山陵园管理局等14家单位达到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标准,名单公示如下:1.南京市中山陵园管理局,5.苏州市太湖湿地世界旅游发展有限公司,6.南通市如皋水绘园景区,7.连云港市连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10.淮安市里运河文化长廊清江浦景区,11.盐城市大丰荷兰花海景区,13.扬州市个园景区,14.泰州市文旅景区运营有限公司(凤城河景区),通过电话实名向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以及反映人姓名、工作单位(或反映机构名称)、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邮寄地址及邮编:南京市中山南路89号江苏文化大厦1203室(C区),传真:025-83419068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