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申报周期内次年度比上年度企业的研发费用增量不低于500万元(以税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在申报周期内向统计部门报送了年度研发活动数据(不在统计范围内的企业不作此要求),5.已申报获得省级组织申报上一年度所在市(州)企业研发投入财政补助政策的企业,市(州)研发投入后补助额度采取定额比例计算:按市(州)财政经费投入总额的80%给予补助(按舍去原则精确到万元),申报研发投入后补助的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申报研发投入后补助的市(州)应由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统计部门、税务部门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2.2021年度市(州)财政用于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经费统计报告,申报材料由申报企业通过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后在项目申报向导栏填报,并在系统内上传相关报表及盖章扫描文件后提交至推荐单位,将系统汇总形成的《四川省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报汇总表》(附件3)打印加盖地方科技、财政、统计、税务部门公章后报送科技厅,各市(州)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统计部门、税务部门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由申报市(州)科技部门用推荐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各市(州)科技部门将《2022年度四川省市(州)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表》(附件2)打印加盖科技、财政、统计、税务部门公章后,并与同级财政、统计、税务部门会签后将申报材料上传系统并报送科技厅,附件:1.2022年度四川省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表2.2022年度四川省市(州)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表3.2022年度四川省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报汇总表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统计局2022年12月12日附件:科技厅等四部门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四川省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的通知附件1-3.docx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