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的非现场监管工作,现将融资担保公司等五类地方金融组织有关信息数据报送的具体要求明确如下:一、启用融资担保和小额贷款行业监管新系统福建省融资担保和小额贷款公司业务信息监管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已于近期正式上线运行,原使用的福建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平台和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运营统计平台同步下线,新系统企业端主要用于我省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按月填报基本情况、经营状况、财务报表等信息,督促、指导企业全面、准确、及时填报相关信息数据,二、提高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典当行信息填报质量各地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结合前期地方金融组织清理规范工作成果,督促各列入正常经营类和正在进行整改的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及典当行,登录相应的全国融资租赁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全国商业保理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及全国典当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对新注册登录或未及时激活原账号的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并组织企业依规做好信息数据报送工作,三、加强对填报信息数据的监管工作各企业应于每月10日前登录相应系统填报本机构上一月度的相关信息数据,要依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的通知》《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将按季度通报各企业数据信息报送质量和各地市监管工作履职情况,四、及时更新五类地方金融组织清理规范结果请各地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根据《关于开展融资担保公司等五类地方金融机构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在官方网站上更新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五类地方金融组织清理规范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