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行政奖励的通知》,经淳安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研究,拟为淳安县千岛湖镇食安办、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千岛湖市场监督管理所申报集体嘉奖,拟为淳安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方志道、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一中队副中队中长郑敏、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青溪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何炘申报个人嘉奖,现予公示,如有问题请于12月21日前向淳安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部门:淳安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64826836,淳安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