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县申报2022年见习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二、补贴标准1.2020年10月以前签订的见习协议按以前年度补贴标准执行,统一按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1320元)执行,按月给予就业见习补贴,3.从2022年4月1日起,统一按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1576元),按月给予就业见习补贴,4.从2022年4月15日起,统一按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就业见习补贴(即1970元),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三、提供资料申请见习补贴所需资料:南江县就业见习补贴申报审批表,各见习基地对提供的所有资料都需验证原件,四、申报流程1.各见习基地填写见习补贴申报审批表(附件1),受理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22日,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