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莆田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转发省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莆人社文[2022]102号文件精神,对有参加失业保险且符合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和社会团体等机构给予稳岗返还,根据《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失业保险政策落实情况的通知》文件精神,对裁员率符合条件但上年度存在欠费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发放稳岗返还,对2021年新成立并参保的企业,今年9月1日前参保缴费满12个月的,符合稳岗条件的可以按比例返还2021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2022年仙游县第三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有关认定条件的有福建省仙游县全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61家企业和社会团体等机构,现就享受稳岗返还企业名单、裁员率、拟返还金额等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从2022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欢迎广大群众可来人、来信、来电实名举报监督,监督单位:仙游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附件:2022年莆田市仙游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汇总表(第三批)仙游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