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就业保民生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22〕59号)文件精神,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因以下单位(名单详见附件)无对公账户,无法录入审核稳岗返还补贴,请以下单位于2022年12月16日前向我局提供单位对公账户(企业名称、开户银行(详细写到支行)、银行行号、账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1、邮箱提交:hksjyjsyk@163.com,2、现场提交:海口市美兰区嘉华路2号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失业保险科17号窗口,注:劳务派遣企业申领稳岗返还,须向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失业保险科线下窗口提供其与实际用工单位达成的返还资金分配协议,咨询电话:0898-65231582,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