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各金融机构(金融企业):为做好2023年度吉林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审核及拨付工作,按照年度新增放款金额给予奖补支持,按照年度新增助农贷款投放额给予奖补支持,分阶段给予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补,分阶段给予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补,向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递交上市申请表并获得受理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奖补,对通过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批准并实现募集资金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亿元)且将募集资金汇入吉林省内的企业,其中省级金融机构、金融服务机构申报的项目,省直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由各单位出具正式申报材料后,市县项目资金申请材料须经当地金融办和财政局审批,资金申请材料包括:资金申请报告、清单和申报材料扫描件(不报纸质版)和相关佐证资料数据电子表格,省金融局下发本年度吉林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所有项目均需提供资金申请报告、资金申报表、绩效目标申报表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5.支持企业上市发展(1)境内上市申报材料①吉林省“腾飞类”拟上市企业培育库入库公示文件,五、联系方式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崔达办公室88904920张婧银行保险处88904157王林森证券市场处88904963陶园农村金融服务处88904401张涛融资服务合作处88904094附件:1.2023年吉林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参考模板(省直项目)2.2023年吉林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参考模板(市县项目)3.2023年吉林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参考模板(市县项目申报企业)4.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平台助企融资对接金额明细表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吉林省财政厅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