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中央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的请示梨农联字[2022]18号县政府: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下发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21]10号)文件规定,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联合承担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家庭农场”项目建设实施,对2019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剩余资金进行了实施,具体请款明细如下:1、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全县165个主体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申请补贴资金为1196万元(见附件1),2、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全县14个合作社符合项目要求实施任务,申请2021年补贴资金191万元、2019年剩余补贴资金7万元,共计198万元(见附件2),3、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全县6个家庭农场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申请2021年补贴资金48.5万元、2019年剩余补贴资金7万元,共计55.5万元(见附件3),梨树县农业农村局梨树县财政局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