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扬财工贸〔2022〕25号)以及2022年度市级先进制造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通知要求,经申报单位申报,各县(市、区)、功能区工信和财政部门审查推荐,信用审查、第三方财务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由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联合审定,现将2022年度市级先进制造业发展引导资金拟安排项目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2022年12月12日-12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市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工信局联系,市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电话:87866629市工信局机关纪委电话:87862707业务咨询电话:878677002022年12月12日2022年度市级先进制造业资金拟安排项目.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