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提升项目拟补助主体名单及补助资金的公示来源:平度政务网发布日期:2022-12-12【字体大小:大中小】【打印】【关闭】根据《青岛市农业农村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青农计财字〔2022〕24号)、《平度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平度市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函》(平农字〔2022〕20号)要求,我局组织实施了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提升项目,在镇级初验通过后,12月12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第三方验收单位对项目进行复验,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拟对复验相关情况进行公示(附件),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地址:市民服务中心4号楼B区208室)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要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需写明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0532-88310587平度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12月12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提升项目拟补助主体名单及补助资金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