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建设主体: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度平阳县产业融合绿色发展建设项目立项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平农发〔2022〕16号)精神,平阳县产业融合绿色发展建设项目中“农产品供应链可信数据存证系统”、“鳌江镇水产加工设施设备建设”、“东龙生态家庭农场标准化水果生产基地建设”、“万源农场名优水果贮藏保鲜提升项目”等4个项目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通过并同意项目审价、审计意见后,经县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2022〕12号会议纪要第二项议题),现将共170.5万元补助资金拨付给你们(详见资金拨付分配表),该资金来源为《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60号),列当年省补助“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录农业生产发展专项,部门经济分类“31204对企业补助-费用补贴”,由县国库支付中心拨付,附件:平阳县产业融合绿色发展建设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分配表平阳县财政局平阳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2月9日平阳县财政局办公室2022年12月9日印发附件项目名称建设单位项目计划投资(万元)实际完成投资(万元)补助资金(万元)开户银行/账号农产品供应链可信数据存证系统温州海跃食品有限公司143.5135.8259.1工行平阳县支行鳌江分处理处1203283109200019731万源农场名优水果贮藏保鲜提升项目平阳县万源家庭农场35.936.1417.5平阳县农商银行肖江支行201000128823524东龙生态家庭农场标准化水果生产基地建设平阳县东龙生态家庭农场58.2857.8428.7平阳县农商银行山门支行201000273886586鳌江镇水产加工设施设备建设温州康青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35.4130.9265.2平阳县农商银行瓯南支行201000278804558合计373.08360.72170.5平阳县产业融合绿色发展建设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分配表制表单位:平阳县农业农村局制表人:张世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