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根据《珠海高新区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管理和扶持办法》(珠高〔2021〕39号),我中心现开展高新区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及条件(一)众创空间登记1.申请对象运营主体注册地在唐家湾主园区范围内,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以及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孵化服务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众创空间,2.申请条件申请登记的众创空间应包括以下两种类型:(1)取得市级及以上资质,(二)孵化器登记1.申请对象运营主体注册地在唐家湾主园区范围内,以科技创业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2.申请条件申请登记的孵化器应包括以下两种类型:(1)取得市级及以上资质,(三)加速器登记1.申请对象运营主体注册地在唐家湾主园区范围内,2.申请条件申请登记的加速器应包括以下两种类型:(1)取得市级及以上资质,二、申报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9日三、申报要求请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见附件1)的要求进行申报,四、申报程序(一)线上申报1.申报流程:(1)登录珠海高新区智慧园区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服务大厅(https://www.zhgxkcj.com:9098/officehallNew),(二)线下提交纸质材料通过审核的企业需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交至区双创中心,五、其他事项及咨询电话1.同一运营主体申请不同类型载体登记的,附件:珠海高新区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登记申报指南及相关附件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12月12日附件:1.附件:珠海高新区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登记申报指南及相关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