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部署要求,全面深入推动“南粤家政”工程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汕尾市委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关于推动“南粤家政”工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汕尾委字〔2021〕2号)、《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21〕9号)要求,我局起草了《汕尾市“南粤家政”市级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相关规定要求,2022年11月12日至11月23日通过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截至2022年11月23日,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和建议,特此说明,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