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修订完善了《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此件主动公开)附件:《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12月1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行为,推动企业资产公开向社会招租,三、构建责任体系市国资委、企业和产权交易机构应建立权限清晰、职责明确的出租管理服务责任体系,2.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资产租赁管理制度,3.推动企业资产公开、公平、公正招租,4.监督企业资产出租管理行为,主要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建立健全本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工作制度,3.建立企业资产进场公开招租数据库,建立企业资产公开招租情况数据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资产出租管理制度企业必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二)规范决策审批程序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资产租赁管理的内部决策程序,资产出租方案应按照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制度设定的决策审批权限履行决策程序,五、实行公开招租(一)企业资产出租原则上应采取公开竞价招租的方式,(四)市国资委对企业的资产出租和专业化招商经营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