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第一批入库申报公告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托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农经发〔2021〕1号)文件要求,推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健康有序发展,现就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第一批入库申报事宜公告如下:一、申报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专业服务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具有一定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服务的主体,拥有与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一定数量的农机具等服务设备,并在规定项目实施时间内完成服务内容,以上机器应有相应的种、防、收、运的配套设施设备(需提供所有农机规格、型号、数量等明细表,4.具有一定的大宗作物耕、种、防、收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经验,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1年以上,5.依法依规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质量安全事故和违法违纪行为,合作社可以提供成员名下的农业机械证明材料,四、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12月19日五、申报办法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在申报时限内携带营业执照、企业及个人征信、机械作业设备明细及相关服务成果的证明材料,到龙井市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三楼)报名,弄虚作假的5年内不允许申报入库,联系人:蔡洪锡联系电话:0433-3231730龙井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