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四财社指〔2022〕16号各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局:根据《吉林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社指〔2021〕1172号)精神,现下达你区2022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47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405万元、省级补助72万元,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该项资金的中央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同时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也可以由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按照中央直达资金、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比例自动拆分,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统筹使用和及时拨付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做好绩效相关工作,附件:下达2022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指标分配表四平市财政局四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1月27日(此件公开公布)文档附件:下达2022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指标分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