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达拉特经济开发区位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境内,包括:达拉特产业园、达拉特物流园2个区块,为全面提升服务保障自治区高质量发展能力,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19号)《自治区文物局关于加快推进文物保护区域评估工作的通知》(内文物发〔2021〕45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工业园区“区域评估”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鄂府发〔2021〕159号)等文件要求,内蒙古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报请对达拉特物流园区块面积约6.4平方公里(地理坐标:详见附件1)的已征收地块开展区域文物影响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历经达拉特旗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实地调查,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利用鄂尔多斯市不可移动文物数据库比对,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核查后,自治区文物局予以批复《自治区文物局关于内蒙古达拉特经济开发区达拉特物流园文物核查的意见》(内文物博函〔2022〕37号),园区评估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共享区域评估成果,不再单独开展区域文物影响评估,后续评估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按照自治区文物局批复(内文物博函〔2022〕37号)进行,以及位于区域评估成果中划定的文物遗迹区域的工程建设项目,负面清单中包括以下情形:1.建设区域涉及风貌保护的,联系人:李明波电话:0477—8183870附件:1.《内蒙古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转报开展区域文物影响评估的函》(达开管函〔2021〕273号).pdf2.《自治区文物局关于内蒙古达拉特经济开发区达拉特物流园文物核查的意见》(内文物博函〔2022〕37号).pdf鄂尔多斯市文物局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