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有关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为做好农业节水等相关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拨2022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等部分预留专项资金的函》(冀农财函〔2022〕7号),现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具体下达情况见附件,该资金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为做好预算执行工作,二、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字〔2018〕40号)要求,有关市、县(市、区)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依据当地发展需要,区分轻重缓急,可在同一大专项内调剂使用资金,请严格按照要求使用补助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绩效考核,确保资金管理规范、运行安全、使用高效,附件:2022年第二批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及绩效指标情况表河北省财政厅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