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体育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社会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奖励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各相关单位:现将《厦门市社会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奖励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厦门市体育局厦门市财政局2022年11月25日厦门市社会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奖励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第二条厦门市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是指从体彩公益金安排用于奖励厦门市社会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的资金,第三条本办法奖励对象为依法在厦门市开展活动的体育类社会组织或依法在厦门市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第二章奖励标准第五条赛事活动奖励每年评审一次,第三章申报和审核第六条拟申请奖励的赛事活动必须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进行申报,第七条申报条件(一)依法在厦门市开展活动的体育类社会组织或依法在厦门市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二)一家单位同一年度内申请奖励的赛事活动不超过2项,(四)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完成赛事申报、举办、提交材料等相关工作,不得申请奖励资金:(一)体育类社会组织近两年未参加年检或年检结论不合格的,开展赛事活动奖励申报的评审工作,(三)与申请奖励的单位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结果公正关系的,第十二条申报单位对照赛事活动奖励评分标准,第十三条评审小组按照评分标准对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和展示情况进行评审打分,以及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公示和资金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