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一号地块:拟征收土地位于西坡镇罗毕村委,征收土地地类为农用地1.3678公顷,二号地块:拟征收土地位于交口乡土门塔村委,总面积为0.2951公顷,征收土地地类为农用地0.2951公顷,青苗、地上附着物种类及数量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调查,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被征地区域补偿安置标准如下:一号地块:拟征收土地位于西坡镇罗毕村委63.5040万元/公顷(42336元/亩),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共计1295.4245万元,二号地块:乡宁县交口乡土门塔村委征地补偿标准为43.1640万元/公顷(28776元/亩),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共计12.7377万元,被征地农民符合社会保障条件的,由人社局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执行,范围登记时间登记地点及联系人复核时间西坡镇罗毕村委交口乡土门塔村委2022年12月5日—2023年1月4日地点:西坡镇罗毕村委交口乡土门塔村委联系人:闫苏林张东红联系电话:13934692900138348886522023年1月5日乡宁县人民政府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