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2年肇庆市促消费活动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按要求组织企业申报我市2022年促消费活动专项资金并落实申报材料初审等相关工作,附件:2022年肇庆市促消费活动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肇庆市商务局2022年11月30日(联系人:魏武,邮箱:sswj_sck@zhaoqing.gov.cn)2022年肇庆市促消费活动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为贯彻落实《肇庆市贯彻落实〈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肇府规〔2022〕7号)要求,指引相关企业申报2022年促消费活动专项资金,五、资金安排申报2022年促消费活动的专项资金,其他县(市、区)均由企业所在地财政承担,六、申报材料(一)2022年促消费活动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七、申报流程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其中连锁超市申报主体为举办促销活动的具体分店)于2023年2月28日前向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申报,连同《2022年促消费活动专项资金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2022年肇庆市促消费活动量化成效统计表》(附件3)(盖章纸质版和电子文档版)一并于2023年3月31日前报送至市商务局审核,审核结束后将《2022年促消费活动专项资金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2022年肇庆市促消费活动量化成效统计表》(附件3)(盖章纸质版和电子文档版)一并于2023年3月31日前报送至市商务局汇总,申报企业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应严格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对由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自行审核的项目,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将依法向申请企业追缴违法所得财政资金,附件:1.2022年肇庆市促消费活动专项资金申请表2.2022年肇庆市促消费活动专项资金申报情况汇总表3.2022年肇庆市促消费活动量化成效统计表附件:1.肇商务市函[2022]38号附件表格.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