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推进镇街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集团化运营,减轻区国资经营集团运营压力,根据区政府〔2019〕18号常务会议纪要和区政府办公室20191076号公文处理告知单精神,镇街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集团化运营补助资金三年合计600万元将采用先预拨、考核后结算的形式进行,受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原计划今年11月前完成的集团化运营提升改造点位的项目进行受到较大影响,为更全面地考核集团化运营提升改造点位运营情况,本次依旧采取预拨形式,由于2021年已预拨400万元,所以本次预拨80万元,2023年3月前按照《萧山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集团化运营管理考核办法》(萧民〔2021〕92号)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下达补助资金,杭州市萧山区民政局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