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2019年度未使用后续深度扶持资金的微型企业:根据贵阳国家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贵阳国家高新区进一步加强微型企业后续深度扶持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筑高新管发〔2018〕37号)文件规定,微型企业原则上应在获得扶持资格后三年内提出后续深度扶持申请,经我办统计,截至目前,仍有10户2019年度微型企业尚未使用完后续深度扶持资金,请务必高度重视,于2022年12月14日前向我办提交后续深度扶持资金申请资料,逾期将不再受理申请,联系电话:0851—84878927,特此通知,附件下载:贵阳国家高新区2019年度未使用后续深度扶持资金微型企业名单贵阳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