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各相关企业:为了在2023年及以后年度顺利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天津市雏鹰、瞪羚和领军(培育)企业等资质(明白纸请见附件),我局建议如下:一、提前筹划申报各类科技型企业资质一般需要财务、人力、科研等部门提供相关材料,二、及时归集研发费用申报各类科技型企业资质均要求企业提交研发费用证明,企业应建立研发费用辅助帐并在研发活动中及时合理归集研发费用,特别提示:申报天津市瞪羚企业和天津市领军(培育)企业,研发费按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中可加计的研发费用口径计算,在税务部门办理上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三、提前布局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各类科技型企业资质的基本认定条件之一,特别提示:当年授权的知识产权原则上不能作为高企认定的科技成果转化来源证明,对于以往申报高企已使用且在有效期内的知识产权,四、随时关注官方通知请及时关注天津市科技局网站(https://kxjs.tj.gov.cn/)和天津经开区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teda.gov.cn/)通知公告发布的相关信息,各类科技型企业资质的申报时间以上述渠道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五、谨防上当受骗我局严格按照市科技局和新区科技局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科技企业资质评价认定工作,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附件:1.科技型中小企业明白纸2.高新技术企业明白纸3.天津市雏鹰企业明白纸4.天津市瞪羚企业明白纸天津经开区科技局2022年12月7日附件:附件1.科技型中小企业明白纸.pdf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明白纸.pdf附件3.天津市雏鹰企业明白纸.pdf附件4.天津市瞪羚企业明白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