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请各地各单位按照2022年度韶关市中央财政2022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在韶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登记、注册的科研机构、高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二、申报方式(一)申报单位按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申报书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一式6份提交提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科及知识产权保护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受理审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组织项目评审,列入2022年度韶关市中央财政2022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一批)项目,五、有关事项(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负责项目的实施指导、中期评估及项目验收工作,不再列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类项目申报单位,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报送工作动态,(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科林仕佳,附件:2022年韶关市专利转化促进项目申报指南.doc韶关市知识产权局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