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22〕111号)和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甘肃省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甘交办〔2021〕51号)要求,我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经县级自评、市级初核和省级复核等程序,拟确定张家川县、高台县、红古区、金塔县、秦州区、渭源县、和政县、宕昌县、皋兰县、肃南县等10个申报单位为2022年“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12月8日-2022年12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向省交通运输厅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931-848627017793227432传真:0931-8436135电子邮箱:1187104491@qq.com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3号邮政编码:730030甘肃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