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进一步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具体如下:一、优化调整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方式(一)对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由“5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调整为“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二)对目前正在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后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三)在本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二、优化调整来沪返沪人员防控措施(一)取消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前需通过随申办“来沪返沪人员服务”小程序填报相关信息、抵沪后及时向所在居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的要求,(二)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不再实施“落地检”“三天三检”和“第5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未开展“落地检”“三天三检”的,(三)来沪返沪人员抵沪不满5天者,其“随申码”“场所码”等展示界面不再显示“来沪返沪不满5天”的标记提示,上述优化调整措施自2022年12月8日零时起实施,持续优化调整相关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