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西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布汾西县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建议名单的通知为进一步践行文明守望工程,更加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我县珍贵的文物资源,更好地服务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山西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向社会公布《汾西县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建议名单》,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我县文物保护利用,附件:《汾西县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建议名单》.doc汾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