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才〔2022〕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科技活动统计调查制度〉等11项统计调查制度的函》(国统制〔2022〕11号)要求,按照《科技部科技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科技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规〔2022〕14号)相关规定,科技部决定启动实施2021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并制定《2021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方案》(见附件1),二、时间安排1.2022年3月,各地区、各部门完成在线填报及数据的审核、汇总与提交,三、工作要求1.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将科普统计调查纳入年度工作任务,要按照《2021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方案》的要求,2.请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确保有关科普统计数据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在线提交,将数据汇总后填写《2021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见附件2),3.科技部将组织科普统计调查人员业务培训,确保科普统计调查工作任务按时完成,联系人:孙欣刘娅王菲菲电话:010-58882013、58882042、58884242传真:010-58882072电子信箱:kptj@istic.ac.cn附件:1.2021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方案2.2021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科技部2022年2月15日(此件主动公开)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放大字体][缩小字体][打印][关闭窗口][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