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科函〔2022〕6号高新区科技信息局、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广清产业园、市直有关单位:2021年清远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现将2021年清远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下达给你们,请各科技主管部门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下达后1个月内完成合同书签订工作,财政资金下达后,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办法和科技经费的使用范围用好资金,认真组织项目实施,依照有关规定完成项目科技报告和结题验收,附件:2021年清远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立项清单.pdf清远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