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河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豫工信办企业〔2022〕207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精神,现就开展我区2022年河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评条件我区拟参与河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中小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在郑州市内工商注册登记,(四)满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中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五)未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二、评价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的附件1相关内容,三、报送要求(一)网上填报,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线上申请并自我评价,同时登录郑州市“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平台,企业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附件2),请各企业将《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评价佐证材料清单(附件2)电子版于12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前提和基础,已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全部要参加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原则上从创新型中小企业中遴选推荐,国家级“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企业不参与本次评价,86190868附件:1.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2.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3.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名单汇总表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