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长春市第35届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长办发〔2022〕46号)精神和《长春市第35届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监督原则,经推荐评选组织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确定长春鑫利密封制品有限公司等2个集体、李锋等4名同志为长春市第35届模范集体、劳动模范推荐候选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5日-2022年12月9日),一、长春市模范集体候选单位2个长春鑫利密封制品有限公司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春市双阳区供电公司二、长春市劳动模范候选人4名(一)企业职工2人李锋国药一心制药有限公司空调/制水班班长王金光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二)农民1人韩大春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广生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三)机关事业人员1人赵立新长春市双阳区医院党总支书记、院长以上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线索不清的匿名、冒名、假名举报不予受理,诬告陷害、干扰评选推荐工作的将严肃查处,公示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下午4点,请向双阳区推荐评选市劳动模范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人张铁,双阳区推荐评选市劳动模范组织领导小组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