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标准和程序,经推荐、初审、专家终评、评审领导小组集体评议,灌县泥塑等被评为都江堰市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罗良友等被评为新增代表性传承人,同时对部分本市级代表性非遗项目保护单位进行调整,现予以公示,附件:1、《都江堰第八批都江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附件12、《2022年都江堰新增本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附件23、《调整变更都江堰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附件3联系单位:都江堰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公共服务科地址:都江堰市彩虹大道南段691号联系电话:028-89737792都江堰市文化馆地址:都江堰市上善西路3号联系电话:13308212396都江堰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