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安府办字〔2018〕125号)文件要求,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在园区企业连续务工满8个月的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18人,按100元/人/月的标准拨付交通补贴资金,共计拨付资金壹万玖仟元整(19000元),现将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力享受园区企业务工交通补贴汇总表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表),公示期为5日,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9日,如有意见或问题,请向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乡(镇)、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联系或书面反映,联系电话:0796—7622782,联系地址:安福县城北望塔路22号,邮编:343200,电子邮箱:jxafxjyj@163.com附件:2022年安福县脱贫劳动力享受园区企业务工交通补贴公示表.xlsx安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