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2022年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以及养殖尾水达标排放示范工程的目标任务,对我县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达标排放示范工程进行财政补助,其中养殖尾水达标排放示范工程不少于2200亩,实现池塘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者达标排放,二、补助类型(一)池塘原位净化治理,(二)养殖尾水达标排放示范工程,1.循环水工程净化治理,补助起点不低于50亩养殖面积,优先补助100亩以上连片养殖池塘,池塘原位净化治理须提供水草种植或生态浮床、微生物制剂使用、增氧设施等相关证明材料,注明建设内容、养殖尾水净化治理路线、排放标准和责任人等信息,循环水工程、“三池两坝”工程净化治理,池塘生态化改造建设内容已享受过财政补助资金的不再重复补助,对养殖尾水达标排放示范工程类的要提交工程建设相关材料,各镇(街道)对补助主体开展池塘标准化改造治理项目组织初验,附件1:循环水工程净化治理建设要点附件2:养殖尾水生态化综合治理(三池两坝)技术要点附件3:《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32/4043-2021)附件4:2022年沛县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申报表附件5:2022年沛县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汇总表沛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