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对2022年四季度到期的、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遇到还款困难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受疫情影响较大人群(包括农户、灵活就业群体等)的信用卡还款和个人住房、车辆、消费、经营等贷款延期还本付息至2023年6月30日,全面落实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用水、用电、用气民生方面可申请缓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对受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在7日以上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住房公积金缴存困难企业,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首次升限入统批发企业每家奖励15万元,零售业企业每家奖励8万元,餐饮、住宿企业每家奖励5万元,对复限入统批发企业每家奖励5万元,零售企业每家奖励3万元,餐饮、住宿企业每家奖励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