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贵阳贵安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管理,第二条贵阳贵安产业技术创新中心是指由具备一定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龙头企业等单独或共同建设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贵阳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贵阳市科技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科技创新局>(以下简称“贵安新区经发局”)是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的管理部门,2.在本级财政科技资金中安排保障产业技术创新中心资助经费,第四条贵阳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组织对申建产业技术创新中心有关单位的实地考察、建设方案的评审、制定评审阶段评分标准和绩效评估阶段的评价指标、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审批、合同签订、资金拨付、绩效评估等的有关事宜,贵安新区经发局相关内设机构负责在贵安新区辖区内申建的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的全流程管理和服务,第六条贵阳生产力促进中心为产业技术创新中心日常管理单位,符合某领域产业技术中心建设条件的相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独或联合向贵阳生产力促进中心提出建设申请,并提供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贵阳生产力促进中心及时将申请材料、建设方案等相关资料转交给贵阳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批准建设的单位未按照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功能定位开展建设工作的,第十条合同签订及款项拨付:经正式批准建设的产业技术创新中心,贵阳市科技局或贵安新区经发局给予100万元财政科技资金资助,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贵阳贵安财政科技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运行效果较好的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申报贵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