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促进我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加强和规范省级水产原良种场的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规范种质资源的归集、保存和调度管理,确保种业安全,支撑水产种业振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渔业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水产种苗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厅起草了《浙江省省级水产原良种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浙江省水产种质资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12月31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及联系方式邮寄至浙江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荆长路181号,邮编:310023,联系人:郑天伦,联系电话:0571-85027546),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tlzheng@sohu.com,浙江省省级水产原良种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浙江省水产种质资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关于《浙江省省级水产原良种场管理办法》的修订说明.docx关于《浙江省水产种质资源管理办法》的编制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