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经企业自评、佐证材料审核、抽查审计等程序,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12月2日-12月8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将予以严格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凡匿名提出异议的,联系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5318室,附件:大鹏新区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公示名单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2022年12月2日。